清远装修网了解到涉案别墅位于清远市假×豪苑,估值数百万元。去年7月24日,清城人潘某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败诉后,因无力偿还债务,其名下的这套别墅被查封。潘某某还被责令于去年12月31日前搬出并搬走别墅中的物品。
被告人潘某初与潘某某是亲兄弟,法院查封别墅后,潘某某委托潘某初搬走别墅内的家私、家电。今年3月8日—14日,潘某初请来搬家公司,不仅将别墅内的床、空调、家电、衣服等物品搬走,还拆除了别墅内全部的门、窗、用电开关,剪了电线,并将别墅内部分假山、竹子、树木、卫浴损坏,导致被查封别墅的商品价值贬损达24.44万元,申请执行人因此要求得到赔偿,并建议对潘某初采取司法拘留。
案发后,潘某初及其家属积极赔偿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损失,并且得到了其谅解,王某某亦以书面形式请求司法机关对潘某初从轻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潘某初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且与被害人自行和解并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非法处置查封物属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之一,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